代扣代缴是什么意思(一文了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的区别)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是三种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有部分税务人分不清这对“三胞胎”,甚至混为一谈。那么,今天就随小五一起了解下这三者有什么不同吧!
一、代扣代缴
1、代扣代缴的范围
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2、扣缴主体
纳税义务人是收款方。
扣缴义务人是付款方。
3、适用税种
存在代扣代缴情形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
实务中,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个税代扣代缴,即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外的其他项目,均可代扣代缴。
二、代收代缴
1、代扣代缴的范围
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2、扣缴主体
纳税义务人是付款方。
扣缴义务人是收款方。
3、适用税种
存在代收代缴情形的税种有:消费税和车船税。
举例说明: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再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三、委托代征
1、委托代征的范围
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2、扣缴主体
委托代征的扣缴主体是代征人。
代征人是依法接受税务局(即委托人,指县级以上(含本级)的税务局)委托、行使代征税款权利并承担《委托代征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
①与纳税人有管理关系;
②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
③与纳税人有地缘关系
④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
3、征收范围
委托代征的征收范围宽泛。根据相关规定,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结合当地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将法律、行政法规已确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委托他人代征。
常见的情况包括: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税收,以及委托代征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