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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第三责任险是什么(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还需不需要买)

2025-03-19 07:19:39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但超出交强险部分,就需要自己承担损失,这时购买第三者险就尤其重要,可以减小风险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定义?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不同,交强险与第三者都是用来赔付第三者的,只是赔付金额不同。

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者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依法或依据合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

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简单来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的赔偿,是对交强险的有力补充!

1、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其中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2)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其中包括车辆损失、施救费、车辆重置费等等。

(3)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0000元,其中包括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的限额调整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购买保额?

交强险赔偿金额比较低,第一部分笔者已进行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时,未必可以满足赔付需求。所以很多车主通常会考虑购买三者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三者险保额有多个档次,比如100万、200万、300万以及500万不等。

可以自行选择购买保额,自然保额不同保险费用也不同,具体的每个保险公司情况不同,可比较选择。

三、第三者险与交强险的区别?

1、赔偿的对象不同

(1)交强险: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只要购买车辆就必须投保交强险。

(2)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商业险,可选择购买。

三者的认定问题可参考笔者之前文章:【保险合同纠纷中“车上人员”及“第三者”身份的认定与分析】

2、赔付的顺序

交强险先进行赔偿(不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然后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划分责任比例赔付)

四、三者险不赔偿情况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2、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等。

(四)风险增加的部分不赔偿。

(五)下列具体行为,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2. 交通肇事逃逸或找人顶替;

3. 盗抢期间事故;

4. 饮酒、吸毒等;

5. 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

6. 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7. 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

8. 在法律法规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9. 其他法律规定行为。

(六)下列具体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间接损失不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的间接损失等,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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